2022重庆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重庆高新区初中入学政策( 二 )


学位紧张学校的名单根据学位紧张状况动态调整,并在提前一年的7月31日前公布;“满一年满三年”的截至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起始时间以此推算 。
2.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办法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向公共服务局申请学位,并持重庆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按《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位安排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
3.其他情况
市级直管公房、区级直管公房、单位直管公房连续租住、迁户满三年及以上的家庭适龄儿童按“三对口”原则入学,未达到条件者,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 。征地、征收(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政府审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严格执行《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发〔2016 〕84号),坚持“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 。
(三)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公共服务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共服务局将按照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
(四)“公参民”学校规范整治后的招生入学
公共服务局结合重庆高新区和学校实际,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规范整治后转设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不得再以民办学校体制进行招生和收费 。对学校疏于管理,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
招生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6月9日,高新区公共服务局通过“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址: http://219.152.54.5T/eduschool/ )或“西部重庆科学城”等平台发布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并公布学校对外咨询电话 。
6月9日起,各街镇、村社、学校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招生政策,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幼儿园张贴《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2022级新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022级新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小学张贴《XXX小学关于开展区内户籍2022级新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022级新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审核及录取阶段
1.网上信息采集(6月15日—6月19日)
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登录“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址: http://219.152.54.57/eduschool ),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学位申请 。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学位时应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户籍信息,上传资料的具体要求见《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见“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网站 ) 。
2.网上资料预审( 6月16日—6月21日)
各公办小学网上预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提交的资料,及时联系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三对口”政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完善资料或另行联系其他学校申请学位 。同时,对口学校开展网上招生预录取工作,学位紧张学校进行入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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