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重庆高新区初中入学政策

小学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 。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对口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公共服务局备案,并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
(二)对口免试原则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 。
(三)依序入学原则 。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首先接收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接收持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的非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若学校因容量限制导致不能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现住址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接收的适龄儿童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若全区学位安排满额,将不再继续安排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
( 四)规范公平原则 。学校要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
招生计划
重庆高新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预计学位8200个,最终以各校一年级新生实际入学人数为准 。
招生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具体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西永微电园L分区7.4平方公里区域内(不含文旅城1.2平方公里) 。
(二)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1.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办法
( 1 )入读非学位紧张学校 。区内户籍小学适龄儿童按照“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免试划片入学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直管园内,但不满足“三对口”原则,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 。
(2)入读学位紧张学校 。除满足“三对口”外,学位紧张学校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提供学位(简称“六年读一户”) 。独立拥有住房产权的,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
关于购房、迁户、入住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是入读大学城树人小学 。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户籍迁入重庆高新区的家庭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简称“满一年”)的条件 。2018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简称“满三年”)的条件 。
二是入读树人思贤小学、科学城第一实验小学(原实验一小永祥小学) 。2021年8月31 日(含)之前,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户籍迁入重庆高新区的家庭小学适龄儿童,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简称“满一年”)的条件 。2021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简称“满三年”)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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