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政策

2022成都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 。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就学 , 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 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 (试行)
为落实成都市对外开放大会精神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 , 为在蓉港澳台 居民子女及港澳台籍适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在蓉港澳台适龄 少年儿童”)入学提供便利 ,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
一、适用对象
在成都工作(学习)或投资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含被 监护人 , 下同)和跟随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居住、生活的港澳台籍 适龄少年儿童 。
二、适用范围
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就读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公办和 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
(一)学前教育
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就读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按当年 户籍儿童入园政策办理 。
(二)义务教育
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就读公办学校 , 由其法定监护人户 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转)学 。
(三)高中阶段教育
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 按当年招生政策执 行 。申请转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 , 由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居 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
(四)就读其他类型学校
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选择就读其他民办幼儿园及中小 学校根据学校当年招生办法执行 。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就读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申请人按照当年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 根据幼 儿园招生服务范围 , 按规定报名时间向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公办 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区(市)县 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幼儿园做好港澳台适龄儿童入园工作 。
(二)申请就读中小学校:
1.申请人应于当年 5 月 31 日之前向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居 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 童入(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转学须于每学年末前 10 日内提交申请 。已在成都市就读的学生小升初时 , 按当年小 升初政策及流程执行 。
2.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 。3.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 并通知申请人 。
四、申请材料
(一)法定监护人须填写《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转) 学申请表》(见附表) 。
(二)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港澳台籍居民为其子女申请入学 。须提供申请人及子女在有 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亲子关系 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在蓉居住和投资(或 工作、学习)相关证明材料等 。
法定监护人为其港澳台籍子女申请入学 。须提供申请人《居 民身份证》和在蓉户籍证明(或成都市居住证);其子女在有效 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亲子关系证 明(或监护关系证明);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在蓉居住和投资(或 工作、学习)相关证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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