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外来务工人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材料

1、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向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报送;
2、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 。
【连云港外来务工人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材料】连云港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连云港公租房申请及连云港公租房补贴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连云港公租房指南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