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表 万源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校容纳能力”的原则进行招生 。
二、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截止2021年8月31日(含当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三、招生细则
1.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镇江寺社区、洪岭寺村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河西学校登记就读 。
2.银铁社区、鞠家坝社区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万三小登记就读 。斑竹溪村、杜家坝村的户籍新生在官渡辖区学校登记就读,也可以到万三小登记就读 。
3.石岗社区、坪长村、牛卯坪村、孔家山村、四合村的户籍新生在石岗小学登记就读 。
4.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户籍新生在万二小登记就读 。
5.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天马山社区、快活坪村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万一小统一登记;新生就读万一小和万二小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 。
6.小产权房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产证)新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居住地在古东关街道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天马山、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的新生,在万二小统一登记,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新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随机摇号到万一小、万二小、万三小和河西学校就读;住在古东关街道其他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区域学校登记 。
7.特殊儿童:万源市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学校随班就读,智力残障儿童也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
四、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所有适龄儿童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下列类别登记的适龄儿童需提交的材料 。
(1)拆迁安置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中权利人是多个户主的,需由房屋征收安置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通过房产登记档案信息系统查询《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并打印,下同】 。
(2)购房住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3)小产权房住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和2021年2月-8月的水电费票据 。
(4)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父母经商的需提交:①租房协议,②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务工的需提交:①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由社区审核签字盖章,②城区内的居住证(派出所办理)或社区证明,③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近半年工资收入证明的原件 。(5)适龄儿童父母工作调动的,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和工作调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在城区没有购买住房,以适龄儿童父母现工作地点就近学校登记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交假户籍、假证明等情况,将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户籍不同簿 。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簿上,以适龄儿童户籍信息为准;如果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或房产证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的,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其他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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