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受理的申报对象

2022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受理的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2019年1月-2021年12月)高校毕业生,在2020年8月前(含8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已在毕业2年内享受就业补贴,未享受期满且补贴期限内无中断企业社保缴费的,可以继续享受满2年 。举例说明如下:
1.张三毕业于2018年6月(毕业已超两年),其于2019年7月参保至今(2021年度未中断参保),并申请了2019年度6个月及2020年度12个月就业补贴(已累计享受18个月但未享受期满2年),张三可以申报本次就业补贴6个月(2021年1-6月);
2.李四毕业于2018年6月(毕业已超两年),其于2019年5月参保至2021年1月,2021年2月未参保,2021年3月重新参保并申请了2019年8个月(2019年5-12月)及2020年12个月共计20个月就业补贴,其可以申报本次就业补贴,但因其2021年2月断保,仅能享受2021年1月1个月就业补贴;
3.王五毕业于2017年6月(毕业已超两年),其于2019年7月参保至2020年10月,之后断保,直到2021年1月重新参保至今,其已申请了2019年度6个月及2020年度10个月,虽然其未享受满2年就业补贴,但因其已毕业超两年且断保,本次补贴不能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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