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 )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 , 按照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
(二)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
第十三条体育教育专业、体育学类专业(包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的录取 , 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 , 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 , 按照考生专业志愿 , 按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所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 对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 , 根据其体育高考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体育类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体育类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 , 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 , 实行从体育高考成绩高分到低分按体育类专业志愿录取 , 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体育类专业调剂的考生 , 作退档处理 。
第十四条对文理科的进档考生 , 文化考试总分相同 , 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
对艺术类、体育类的进档考生 , 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 , 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 。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 , 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 , 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
第十五条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 , 根据广西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 , 学费按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标准执行 。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 , 根据其综合成绩 , 参照志愿 , 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第四章学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 , 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按照总学分学费除以4年标准学制换算并确定 , 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为:
1.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等专业22000元/生.学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19000元/生.学年;
3.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18500元/生.学年;
4.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互联网金融、投资学、保险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法学等专业18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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