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及易操作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
一、 申请免考的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考查课程或记分为优、良、及格等的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若在某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为专业课的,则不能作为公共基础课免考 。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适用于不同专业中的相同课程,不需要办理免考 。
二、自学考试课程分类
(一)公共政治课: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概论、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二)公共基础课: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00420 物理(工)、 04729 大学语文、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 00019 实践)、 00051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含 00052 实践)、 00012 英语(一)、 02198 线性代数、 00015 英语(二)、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0182 公共关系学、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
(三)专业课 。
(四)加考课 。
三、课程免考规定
(一)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不含基础科段)专业的考生,可以按以下不同情况申请免考:
1. 研究生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以及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课程内容相同 。下同)的课程 。
2. 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以及其他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课程 。
3. 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
4.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
(二)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的考生,可以按以下不同情况申请免考:
1.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以及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课程 。
2. 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以及其他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课程 。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专科以上的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
(三)非学历考试证书免考课程:
1. 凡获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B 级)证书者,可免考 00012 英语(一);
2. 凡获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 (含四级)证书或成绩大于等于满分的 60% 者,可免考 00012 英语(一)、 00015 英语(二)、 00840 日语(二)(第二外语)、 00794 综合英语(一);
获得六级证书或成绩大于等于满分的 60% 者,可免考 00795 综合英语(二) 。
3. 获得全国考办组织的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 ( PETS ) PETS-2 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者,可免考 00012 英语(一);
获得 PETS-3 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者,可免考 00012 英语(一)、 00015 英语(二)、 00593 英语听力;
获得 PETS-3 级考试口试成绩合格证书者,可免考 00594 口语;
获得 PETS-4 级以上(含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 00012 英语(一)、 00015 英语(二)、 00593 英语听力、 00794 综合英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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