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房山区碧岸澜庭二期共有产权房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二 )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
(二)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配合售楼处人员填报家庭信息 。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选房 。
(三)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
(四)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市政府批准,碧岸澜庭项目(二期)A区1-7号楼和B区6号楼由集资建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 。
本项目维持土地供应方式不变,不动产登记证注明房屋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划拨)” 。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不再补交相关土地费用,新购房人取得的房屋性质不变,仍为“共有产权住房(划拨)” 。
(五)本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此类转化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未约定全装修交房,本项目交房标准为毛坯交付(无样板间) 。
(六)本项目为集中供暖,其中,A区1-7号楼为地板热辐射采暖,B区6号楼为散热器采暖 。除A区1-4号楼顶层结构层高为2.7m,其他楼栋、楼层层高为2.8m 。
(七)剩余房源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份额代持机构),本项目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购,负责销售、开具票据、资金监管、工程进度监督及房屋交付等,管理建设单位为北京科教合作社,由北京科教合作社负责履行管理建设、前期物业、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 。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
(八)共有产权住房剩余房源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
(九)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如果出现审核资格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房,该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
(十)对购房家庭联网资格审核结束后,售楼处公示审核结果和选房顺序号、时间、地点,为期3天 。
六、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区主管部门防疫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购房家庭到售楼处登记、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 。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售楼处登记前要电话预约,选房期间要分时分段到场;现场所有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信息登记工作 。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 。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将谢绝进入 。具体要求请参照《碧岸澜庭项目(二期)共有产权住房顺销期间防疫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销售单位将防疫工作方案,张贴在售楼处进口处 。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剩余房源项目情况基本信息.doc
【2022北京房山区碧岸澜庭二期共有产权房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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