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对象:缴存职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1-12329
提取时限: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业务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退缴说明(加盖单位预留公章);
2、公积金个人退缴明细(2人以上时提供加盖单位预留公章或财务章);
3、其他辅助材料(非必要项,根据情况需要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 。
办理材料份数:以上所需材料各1份
办理材料签字签章要求:缴存职工签字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事流程:材料齐备后叫号→前台录入信息→经办人签字→前台打印业务回单→办结
注意事项:
【呼和浩特个人公积金退缴怎么办理?】该业务用于本单位下个人公积金多缴或错缴时办理使用 。单位经办人将单位下个人公积金退至单位暂收户中,需退缴人本人及单位经办人到场签字确认 。暂收户中资金可用于后期正常汇缴或补缴使用,也可退回单位银行账户,需办理单位暂收户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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