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唐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58号)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费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
【唐山市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唐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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