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初中招生2020 嘉兴海宁2022高中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海宁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2〕11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海教〔2022〕5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原则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
二、志愿填报
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除提前批录取外的其他初中毕业生升学均须填报志愿,由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各校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志愿一旦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
三、录取批次
今年海宁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共分三个批次 。
1.提前批
海宁市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定向招生384名;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定向招生各90名学生 。
2.第一批
海宁市高级中学256名,海宁市第一中学630名,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180名 。各校招生计划均含特长生和特招生 。
若上述学校在名额分配定向招生阶段招生计划人数未录满的,则相应空余学位自动转到该批次统一线上录取 。
3.第二批
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540名,海宁中学360名,海宁市南苑中学270名,宏达高级中学540名(其中在本市招生270名) 。各校招生计划均含特长生和特招生 。
四、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是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
2.为方便考生填报普高志愿,将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 。对总分并列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合计成绩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列前;如再并列,则先后依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的次序分别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列前 。公布成绩时,将向考生本人公布其在并列人数中的名次 。录取中,如出现因总分并列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考生名次进行录取 。
3.特长生(含特招生,下同) 。各相关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 。招生学校将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经同意后公布并实施 。海宁中学美术特色班继续实行“三位一体”招生 。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负责专业测试,并在高中填报志愿录取前,向中招办上报拟录取或入围的特长生名单 。中招办将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要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并有义务代表学校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 。
五、招生纪律和要求
1.加强招生宣传 。各招生学校应按照市中招办规定的途径、方式进行招生宣传,宣传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办学质量,不做虚假宣传,不贬低其他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协助各普通高中进行招生宣传,共同做好初升高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2.做好持证残疾学生的升学工作 。要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持有残疾证的考生升学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全面调查摸底,加强教育动员,并积极向各普通高中推荐,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升学零放弃 。各普通高中不得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要努力创造条件,便于残疾学生的在校学习与生活 。7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须将持有残疾证的考生的升学情况报基教科,9月10日前,各普通高中须将持有残疾证的新生的学籍注册情况报基教科 。
3.严格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本市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各初中学校和教师必须及时如实向学生公开招生学校的招生信息,必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位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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