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人:
您好!
为减少特殊时期就医购药直接接触,防范疫情传播,保障您的健康,我们特倡议您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时可以“零接触”结算支付 。
一、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一)激活途径
医保电子凭证有三种途径可以激活:
1.微信:打开微信,,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
特别提示:16岁以下无身份证的学生儿童,可通过其父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医保家庭账户”添加亲情账户激活 。
(二)问题反馈渠道
目前,因全国参保信息地同步不及时,有可能导致部分用户医保电子凭证不能正常激活 。如遇问题,请微信,进行信息录入(描述存在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国家局、省局尽快为您解决 。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您可以在以下场景使用:
场景一:本地就医购药
在青岛市内就医购药,可通过手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支付,无需再出示医保卡 。
场景二:省内购药
医保电子凭证在山东省内通用,利用个人账户金在省内其它地市购药时,只需手机扫码即可结算支付 。
场景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一是使用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如果您是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关联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
二是居民医保缴费可以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抵扣 。2020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居民医保2021年度集中缴费期,在此期间,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子女、配偶缴纳医保费 。
特别提示: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必须将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关联后方可使用 。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只能在职工近亲属范围内,职工本人应对其关联的近亲属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
3.职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关联的近亲属数量最多不超过7个 。
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 。
(2)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账互助共济绑定” 。

青岛市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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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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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说明书和承诺书并确认后,进入功能页面,输入绑定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 。绑定后可通过“查看已绑定信息”进行查看 。如果要解除绑定或者更换绑定人,也可通过“查看已绑定信息”进入后解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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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4)绑定后即时生效 。已经绑定的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通过扫描医保电子凭证消费职工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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