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装修不属于提取范围,故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根据乌鲁木齐公积金官网政策:
【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
(三)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
(四)离休、退休 。
(五)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七)出境定居 。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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