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报名时间+方式 湛江坡头龙头中学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二 )


7、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优待政策类条件的提交户口簿、出生证、优待政策文件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抽签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
(一)对符合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按条款的顺序直接录取(学位不足的用抽签方式录取) 。
(二)在招生范围内第一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二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
(三)在招生范围内第二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三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
(四)在招生范围内第三类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对第四类的招生对象进行录取,如学位充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方式录取 。
(五)对符合招生范围第五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坡头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坡头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
六、其它
(一)本暂行办法规定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手续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税务、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
(二)对学校公布的参加抽签或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
(三)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作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
(四)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
(五)本方案适用于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由湛江市坡头区龙头中学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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