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兴平幼升小小升初入学问答 兴平幼升小什么时候报名( 二 )


【咸阳兴平幼升小小升初入学问答 兴平幼升小什么时候报名】09问:我是外地户口,在兴平购房且有房产证,还需要居住证、无人监护流出证明吗?
答: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父母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子女才能享有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如果无居住证,学校将不予接收 。居住证办理需要一定周期,家长要提前到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无人监护流出证明是国家规定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工作责任,家长可参照《实施方案》当中的样本填写相关信息,在户籍(镇办)政府或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即可 。外地户籍初中新生在兴平入学,需要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学生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
10问:有没有可以享受政策优待的新生,满足哪些条件就可以?
答:依照教育部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及其它各类优抚对象,依据上级文件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须向对应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及县级以上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安排入学 。
11问:我买房时,开发商(中介)说此房是某学校的学区房,是不是就一定能在该学校上学?
答:兴平市从未认定任何一个小区为学区房,购买某小区房子不一定能在该学区学校上学 。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或其他不属于住宅商品房的无法律效力买卖合同,均不予以认定 。对于购买期房,还未交房不能提供契税票据的房子不予认定 。对属于在城区自建居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证和住建部门开具的合法建筑证明 。
12问:我的孩子满6周岁了,我不想让他上学,可以吗?
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村、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领取《缓免入学通知书》方可延缓 。下一年入学前,凭延缓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要求,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
13问:有人或机构承诺能让我的孩子进入某校,怎么办?
答: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严格按照招生入学政策要求为孩子落实好上学相关事宜,不要相信任何人或机构可以为孩子办理入学的承诺,以防上当受骗,钱财受损,延误孩子入学 。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报警 。
14问:我孩子不是一(七)年级新生,属于其他年级的插班生,能否安排入学?
答:本次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包括插班生入学 。近年来,兴平城区常住人口和适龄入学人数不断增加,城区学校基本都无空余学位 。依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符合条件(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的家长可持相关证明在秋季开学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具体年级空余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接收后班额须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 。若申请转入学校无学位不能接收,建议家长向城区周边农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可在下一学段按照新生入学(不含初中毕业生) 。
15问:七年级入学是否依据小考成绩?
答:义务段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小学六年级学生水平考试只是作为小学阶段教学质量监测,不是升学考试不作为升学依据,依据小考成绩“掐尖”招生等行为也是义务段招生工作严禁的 。我市义务段招生工作严格坚持“十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民办学校招收起始年级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优秀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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