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全文及解读( 三 )


(四)在住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老年人不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建床资助与护理资助 。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可享受相应资助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资助或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
(五)家庭养老床位护理资助与《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的机构延伸服务补贴以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9号)的运营补贴不重复享受 。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政策指引、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核实标准,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资助材料核查与日常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工作 。各区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家庭养老床位定位,积极鼓励引导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规范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拓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内涵 。
(二)加强资金保障 。家庭养老床位的建床资助、护理资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各区民政部门每年将床位建设计划和资金测算情况报市民政部门汇总,科学编制预算,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三)加强技术保障 。各区民政部门要督促申请家庭养老床位资助的服务机构按照市民政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接口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对接,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
(四)加强服务监管 。各区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的常态化监督管理,把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服务监管范围,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筑牢安全防线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部门职责依法充实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实效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
附件:1.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2.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设备参考清单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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