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面试技巧 法院书记员面试技巧四阶段

【法院书记员面试技巧 法院书记员面试技巧四阶段】面试程序不同的单位对面试过程的设计会有所不同,有的单位会非常正式,有的单位则相对比较随意,但一般来说,面试技巧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主要是以一般性的社交话题进行交谈,例如主考会问类似“从宿舍到这里远不远”、“今天天气很好,是吗?”这样的问题,目的是使应聘人员能比较自然地进入面试情景之中,以便消除毕业生紧张的心情,建立一种和谐、友善的面试气氛 。毕业生这时就不需要详细地对所问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可利用这个机会熟悉面试环境和考官 。
2、第二阶段:引入阶段 。社交性的话题结束后,毕业生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这阶段主要围绕其履历情况提出问题,给应聘者一次真正发言的机会 。例如主考会问类似“请用简短的语言介绍一下你自己”、“在大学期间所学的主要课程有哪些”、“谈谈你在学期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等问题 。毕业生在面试前就应对类似的问题进行准备,回答时要有针对性 。

3、第三阶段:正题阶段 。进入面谈的实质性正题,主要是从广泛的话题来了解应聘人员不同侧面的心理特点、行为特征、能力素质等,因此,提问的范围也较广,主要是为了针对应聘者的特点获取评价信息,提问的方式也各有不同 。
4、第四阶段:结束阶段 。主考在该问的问题都问完后,会问类似“我们的问题都问完了,请问你对我们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这样的话题进入结束阶段,这时毕业生可提出一些自己想提问的问题,但不要问类似“请问你们在我们学校要招几个人”这样的问题,大部分单位都会回答你“不一定,要看毕业生的素质情况”,可以就如果被公司录用可能会接受的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等问题进行提问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