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户口补登、恢复办理须知

【衡阳户口补登、恢复办理须知】衡阳户口补登、恢复办理须知(条件+时限+收费)
(一)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县或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户口补登、恢复手续:
1、1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2、公民因出国(境)被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现回国(境)的;3、以往因判处徒刑而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人员; 4、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常住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了的;5、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的无户口人员;6、原来登记了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计算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查找不到常住人口信息的;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1周岁以上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

(二)办理时限
恢复户口手续齐全,派出所当场办理 。补登户口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三)户口证件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二代证身份证 免征
换领二代证工本费 20元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工本费 40元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 10元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 免征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 免征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 免征
集体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20元,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 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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