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现代学校2021年招生情况 2022献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献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沧教基〔2022〕9号)精神,做好我县城区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对办学和学校管理的工作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全心全意服务家长,服务学生 。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应招尽招 。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情况,划定招生片区,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 。
2、树牢服务意识,公平公正 。及时公开公布招生入学有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
3、优化教育管理,严控班额 。统筹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禁乱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秩序,均衡资源配置 。
三、招生办法
城区中小学均执行划片招生原则,依据户籍(行政村)或住房对应的所在片区报名入学(见附件一、二),每名学生限报1所 。
(一)报名方式、审核办法和报名、审核时间
1、报名方式:城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的形式,实行“一生一档” 。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关注和登录“献县教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扫描“城区招生2022”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有关证件号码,上传各类证件、单据原件照片,同时关注所报学校的微信公众号 。
(3)监护人及监护人双方父母城区内均无产权房: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③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④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电费、燃气费等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
2、城内小区居民:
(1)监护人具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合同已经入住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无证老旧小区除外);③契税发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
(2)购买二手房没过户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买卖双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买房时的银行流水清单原件和复印件;④更名后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有银行还款记录的同时提供(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
(3)房产证抵押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和银行还款流水原件和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
(4)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宅基证(单位集资房的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
(5)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有产权房的: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在一起)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和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两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③监护人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⑤当年只提供1个学位;⑥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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