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 )


9.严格招生录取管理 。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等规定 ,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 。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 , 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要加强对录取全过程监督 , 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录取、降低收费标准等违规招生行为 。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做好招考数据安全防护工作 , 进一步升级完善技术防护措施 , 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可靠 。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0.加强招生行为监督 。各高校要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 , 执行校外教学点备案和年检年报制度 , 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十严禁”“十必查” ,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 , 完善招生宣传管理制度 , 规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发布 , 保证宣传内容真实、合法 , 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违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不得以承诺录取为名招揽生源或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等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高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 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 , 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和违法违规助考行为的治理 , 净化高等继续教育招生考试环境 , 维护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
11.严格新生资格复查 。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 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 , 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 , 同时按照报考要求对新生学历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资格造假、违纪舞弊者 , 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 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并倒查追责 。
12.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 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对报名资格造假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 , 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 , 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河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他未尽事宜 , 按照《河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1)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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