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济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2年1月1日起济南居民医保部分政策将调整
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在省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大学生的最高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了600元,少年儿童和成年人最高支付限额也由400元提高到了500元;
居民医保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一次;
济南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外地住院就医,无需转诊转院手续,按照省三级医院的报销标准执行即可 。
大学生参保人在异地发生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与本市一致 。
济南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项目少年儿童与成年居民成年居民一档二档住院待遇三级省(部)级40%35%市级55%50%二级65%一级(含社区)75%乡镇卫生院80%起付线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普通门诊待遇社区(乡镇卫生院)50%村卫生室起付线无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350元门规待遇起付线2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报销比例同住院生育待遇顺产800元、阴式手术产1000元、剖宫产1900元家庭病床待遇同住院(社区、乡镇卫生院)意外伤害待遇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贫困人口待遇1.经鉴定符合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条件的,门规医疗时不再负担起付标准;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3.对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享受医疗护理待遇且鉴定通过的农村贫困失能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居民医保贫困人口医疗护理补贴;4.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大病特药不设起付标准 。
【济南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济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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