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金补助金申领办理答疑( 二 )


五、自2020年3月起已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如何衔接?
已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18号)文件计发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从7月开始,此前核定可领取失业补助金月数不足6个月的,延长至6个月;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执行 。标准为每月516元,同时已经核减的参保缴费年限予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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