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材料( 二 )


六、申请大修提取的 , 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 , 从其购建自住住房(每个家庭限1套)时算起 , 每隔10年可以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 。
七、申请销户提取的 , 须账户封存且在我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
八、提取人已提供过的材料可不需重复提供 , 身份证除外 。
九、属人事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到绿色通道办理 。
十、中心网址:http://gjjqzfzx.gxzf.gov.cn
十一、业务咨询、投诉电话:0771-12329转1 。
十二、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十三、办公地址:
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广西区直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材料】十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以现行国家、自治区及我中心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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