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三 )


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复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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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其他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
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 。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 。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 。
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清华大学 研究生资助奖励体系”(具体见 https://www.tsinghua.edu.cn/yjsy/zztx.htm ) 。
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
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
6. 我校统考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名上述计划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项目 。其中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工科专业(即专业代码的前 2 位为‘08’)招生 。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 。
8.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 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9.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
10.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 。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
11.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2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
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
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第二十一条 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子以答复 。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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