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第八条 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和录取
我校将在2023年6 月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并经我校调档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我校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
资格复审的要求规定如下:
1.应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3.从考生报名(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到任何处分;
4.本科综合论文训练(毕业设计)应优良或 80 分(含)以上;
5.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符合我校各拟录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学校复审要求的标准 。
03
第三章 普通招考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023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3 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二)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 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
2.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清华 MBA 项目、清华全球 MBA 项目、清华- 康奈尔双学位金融 MBA 项目)、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
2.报考 125100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