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 二 )


两种缴费方式均不收取手续费 。
(五)电子收据
我校学费收据为财政电子票据,为确保同学们及时准确接收缴费电子票据,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完善或修正个人手机号信息 。修改步骤: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输入学号密码后,在新界面点击左上角“菜单”-“我的”-“信息维护”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修改”即可 。
(六)温馨提示
1.您的贵州师范大学中国农业银行联名卡与您的身份证号和学号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在校期间学校所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及学生有关费用将直接划入此卡中,请到校后及时激活联名卡以便使用 。联名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达,若未收到银行卡的新生开学后本人至农行师大支行柜台办理(农行师大支行咨询电话:0851-86760933) 。为方便同学报到,新生可携带身份证和农行联名卡前往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全国农行各网点均可办理,宝山校区可在学校门口农行师大支行营业厅办理 。
2.为防止诈骗,新生请提高警惕,我校财务处只有唯一微信公众号即:"贵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及唯一支付宝生活号即:"贵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生活号,切勿点击其他链接或网站以免上当受骗,如对缴费有疑问,可先联系我校财务处后再缴费,联系电话如下:
(1)贵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收费咨询电话:0851-83227145、0851-86702076
(2)农行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851-95599
六、档案与户口迁移办理
(一)个人人事档案办理
1.办理人事档案有关要求:按我校《人事档案调档函》(已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达)上有关要求办理 。
2.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调到我校进行审查 。考生人事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调入我校者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
3.录取为定向的全日制研究生考生, 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查人事档案,并将人事档案审查证明函寄我校 。
(二)户口迁入办理
入学新生可自愿选择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当年内办理,跨年不再办理;农业户口的学生如将户口迁入本校,毕业后户口将不能恢复为农业户口 。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新生,户口关系按规定不转入我校 。户口关系迁入办理流程根据新生本人所在培养单位入学报到、就读校区确定,按下列要求准备迁入所需材料并于入学报到后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1.本省户籍迁入所需材料
(1)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 。
2.外省户籍迁入所需材料
(1)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贵州省公安厅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原件(贵州省范围内身份证照相馆均可) 。
3.户口迁入地址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
4.咨询联系电话
宝山校区:0851-86702004
花溪校区:0851-83227110
七、新学期注册: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于9月3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mis.gznu.edu.cn/pyxx/login.aspx),依次点击【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进行入学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 。用户名为学号,学号可在个人录取通知书上获悉,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4位 。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按教育部规定,凡无故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含普通高校、成高、自考生、网络教育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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