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东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1、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住院手续?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县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的, 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就近选择东平县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东平境内24家医院、泰安市直24家医院) 。住院时只需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持身份证)即可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出院时, 凭住院押金单据到医院医保科室办理结算报销业务,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
2、参保职工住院可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职工患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医疗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报销 。社区(乡镇)定点卫生服务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10万元(含)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同时实行报销比例与缴费基数挂钩制度,最低缴费基数以上每增加20%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2%;退休人员分别为95%、93%、91%,低保、重残人员补助后最高支付比例为95% 。
参保职工患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 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再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10-25万元(含)部分,按90%补助, 25-35万元(含) 部分,按60%补助, 35万元以上按50%补助, 上不封顶 。
3、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执行分级医疗和逐级转诊制度 。由具有转诊资格的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填写《泰安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到本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办理审核备案联网结算手续 。
参保者因出差、公休、探亲在外地出现急、危重病住院的,参保患者入院7日内,可通过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门(急)诊病例及入院记录,或携带材料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备案联网手续 。
【东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转诊转院或急诊住院,在市外非联网医院发生的费用, 患者出院后及时携带住院病历复印件或出院小结、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単等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
参保职工到统筹区域外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急诊备案手续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自付30%,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
4、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待遇?
如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需将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填写的?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备案表?、门诊病例等材料报送至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审核后,符合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条件的办理备案手续的,并联网结算 。
5、门诊慢性大病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门诊慢性大病共计30种,其中:恶性肿瘤、尿毒症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为甲类病种,暂不实行限额管理;其它26种慢性大病为乙类病种,实行限额管理 。参保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600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甲类病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按85%、90%的比例给予补助:乙类病种分别按80%、85% 的比例给予补助 。进入大额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按大额医疗救助的相应比例补助 。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申报通过了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的,在现居住地可选二家医院作为门诊慢性病购药定点,发生费用后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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