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截止 温州乐清教育局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乐清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乐清市范围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认定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申请人可查阅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公告) 。
二、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在乐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乐清的以下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向乐清市教育局提出: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直接咨询乐清市教育局;
(四)服役地在乐清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11月4日截止 温州乐清教育局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学生,通过国考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4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点此查看) 。
为方便申请人,也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认定证书领取方式统一安排为邮寄送达 。申请人在网报时的证书领取方式务请选择“邮寄送达”,并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和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收件人须填写本人姓名 。未填写邮寄地址的申请人,将按通讯地址寄送证书 。申请人还须用网报的手机号实名申请钉钉,根据申请的资格种类扫下方二维码加入相对应的钉钉群,以便材料提交、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或图片(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
(6)电子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直接下载,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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