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公租房保障怎样申请 三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三河市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工作,根据河北省及廊坊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保障对象
符合本方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家庭,含单亲家庭和26周岁以上单身家庭(若申请人离异,离婚证登记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满一年);
2.2020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市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5倍(即74454元)以下,月家庭财产在60万元以下;
3.在我市属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三河市公租房保障怎样申请 三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4在我市实际居住,如申请租赁补贴,需在我市租赁住房居住,并持有我市房屋租赁备案证 。
(二)新就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且有我市城镇户籍并在我市实际居住;
2.年满18周岁且小于26周岁,未婚;
3.申请时在我市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备案,且在我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纳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5.2020年可支配收入在我市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5倍(即74454元)以下;
6在我市无房,未承租公有住房,父母在我市没有房产(宅基地除外)或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申请人离异,离婚证登记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满一年);
2.持我市居住证,且在我市实际居住;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备案,且在我市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纳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42020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市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5倍(即74454元)以下;
5在我市无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未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
三、保障方式及标准
(一)保障方式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行分级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保障类型分梯度对租金进行减免和发放租赁补贴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单身独居申请人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
(二)保障标准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60平方米 。
我市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查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确定并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每3年调整一次未调整的年度延续上一年度租金标准执行 。2019年核定我市商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三河市区123元/m月燕郊高新区21元/m月 。2021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执行标准为三河市区9.8元/㎡每月,燕郊高新区14.7元/㎡每月 。
1.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给予实物配租或者租赁补贴保障 。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的,在保障面积内按执行价格给予100%补贴,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给予60%补贴;
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持有三河市区房屋租赁备案证的保障面积内按12元/㎡每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持有燕郊高新区房屋租赁备案证的保障面积内按9元/㎡每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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