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 , 按规定提交申请书、家庭成员及其户籍状况、收入状况、住房存款和其他财产状况等材料 。申请公租房保障(选择租赁补贴方式) , 经核准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 。保障中心在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后 , 通知其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
(二)申请人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与保障中心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 并提交身份证、银行账户复印件(原件供校核)等有关材料 。
(三)保障中心审核相关材料 , 并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情况计算、确定应发补贴金额 , 形成清单报市住建局 , 由市住建局审批后送经办银行 。
(四)经办银行把相应金额划入保障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 划款结果反馈给市住建局 。
【汕头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程序】(五)市住建局将划款结果反馈保障中心 , 由其建立补贴发放台账 。
(六)保障中心按规定将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上网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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