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围内户籍人员:
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交验居民户口簿 。
本省外市户籍人员:
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交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
外省户籍人员:
申请跨省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应附加提交在本地正常就业、就学、居住等相关证明材料 。
对未满16周岁人员:
申、换、补领身份证,应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 。公安机关受理点会严格审查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同户登记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文书等) 。
宿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管理科政策解读电话:
【宿迁市办理异地身份证要提交什么材料?】0527-843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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