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3条措施( 三 )


22.支持旅行社提供相关委托服务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党建、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适度提高预付款比例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旅消费示范点(集聚区)、A级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 。支持学校在市域内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 。
23.支持永嘉农产品销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动全国各地的永嘉商会为永嘉农产品“代言”“带货”,拓宽永嘉伴手礼销售渠道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会福利等采用永嘉农产品,国企与本地农产品基地建立产销订单 。在阿里巴巴、京东、抖音、网上农博等平台打造永嘉农特产展销馆,县财政给予平台促销、品牌宣传等活动资金支持 。
24.缓缴失业保险费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具体办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
25.给予影院补助 。影院按座位数予以6个月(一、二季度)补助,每个座位每月25元 。
26.补贴企业防疫物资、消杀等支出 。对县内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疫物资购置、消杀服务等额外支出,按照企业实际在管物业项目建筑面积大小给予分档补贴:其中,100万平方米以下的补贴1万元,100万平方米(含)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的补贴2万元,2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4万元 。
27.继续实施高速差异化收费 。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2〕1号) 。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 。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 。
28.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
支持外经贸稳定发展
29.加大展会支持力度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线上展会,制定《2022年度永嘉县重点线上数字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线上展会的企业给予线上参展费80%的补助(同一展会已享受线下展会补助的不再享受线上展会补助) 。
30.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加大指导推广力度,扩大信保统保平台覆盖面,出口信保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70% 。优化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平台政策,平台整体费率水平同比下降10%以上 。
31.加强外贸预警体系建设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指导出口企业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对经省级商务部门考核合格的对外贸易预警点给予补助,省级评定优秀的补助20万元,省级合格的补助10万元 。
加强服务保障
3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 。
33.加强企业信用修复 。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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