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外国人申请签证换发所需证明材料

【嘉兴外国人申请签证换发所需证明材料】(一)外国人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或者因换持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申请换发普通签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换发F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对符合国家有关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规定的人员,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
2、申请换发J2字签证,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可以换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零次签证 。
3、申请换发M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
4、申请换发Q2字签证,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
5、申请换发R字签证,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
6、申请换发S2字签证,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 。
7、申请换发X2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函件和录取、入学证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或者二次签证 。
(二)外国人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换持新护照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收回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的相关证明,可以换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 。
(三)外国人入境后增加偕行人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偕行人的出生证明 。可以参照本条前述规定换发签证 。
(四)外国人持团体签证入境申请分团停留的,应当提交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等材料 。可以参照本条前述规定换发 。
签证换发的停留期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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