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细则 保定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指南

为推进河北省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 按照公安部相关部署要求 , 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 , 河北省启动部分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 。
一、适用事项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类事项“跨省通办” 。
二、适用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之间5类户口迁移事项实行“跨省通办” 。
三、应用场景
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 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 , 迁入地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
四、工作流程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 , 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 , 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
2.准予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 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入地公安机关 , 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 。
3.迁出登记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 , 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 , 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
【保定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细则 保定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指南】4.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 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 , 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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