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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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
客观要件 。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 , 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不影响该罪成立 。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是指将没有入账的资金挪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没有入账的资金作为贷款发放其他单位或个人 。
主体要件 。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
主观要件 。
主观方面是故意 , 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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