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销售

8月19日 , 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 , 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 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销售 。单位用户凭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 居民用户凭本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
新修订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 《条例》强化了燃气企业和用户的主体责任 , 为加强和改进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和保障 。
【南通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销售】
《条例》明确瓶装燃气推行实名制销售 , 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 禁止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燃气 。
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徐训国介绍说 , 燃气销售对个人和餐饮商户都要实行实名制 , 凭身份证购买瓶装燃气 , 这样在加强气瓶溯源管理的同时 , 可以打击不规范的燃气销售行为 。《条例》夯实燃气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责任、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推动《条例》施行 , 是健全城镇燃气管理体系、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重要契机 , 将我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推上更高层次 。
自6月1日起 , 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使用燃气行为清理整治 , 重点针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法使用燃气的行为及非法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 。全市已排查清理私拉乱接燃气管道672处 , 回收违法使用的液化气钢瓶26839只 。
目前 , 建设完成瓶装液化气经营配送安全监管平台 , 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及74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安装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 实现从气瓶充装、充装站出入库、供应站出入库、客户现场配送到定期入户安检的全过程追溯管理 , 有力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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