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关于调整缴费标准的问题
根据国家财政部财社[2014]14号、省卫计委鄂卫生计生通[2014]179号文件精神,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从70元提高到90元,二档个人缴费从170元提高到190元;城乡低保人员、1至2级重度残疾人员、兜底保障的五类特困人员(含城乡分散供养“三无”对象;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特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孤儿、事实孤儿、特困残疾儿童)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农村低保、1至2级重度残疾人员享受一档待遇;城镇低保、1至2级重残人员享受二档待遇;城镇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个人缴费90元,享受二档待遇 。
二、关于登记录入的问题
根据“金保工程”要求,城乡居民身份证号为“社会保障卡”号,2015年无身份证号的城乡居民不能进入系统登记录入,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各地在安排部署扩面征缴工作时,必须高度重视并强调实名制登记问题,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 。要求参保人员缴费时必须填报身份证号(新生儿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参保缴费和身份证录入同步进行 。无身份证号的城乡居民要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或户口登记 。各地要处理好后期办理身份证的业务衔接和录入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和享受医保待遇 。

三、关于其它有关问题
(一)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按时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
(二)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保,如重复参保,人社部门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取消低档参保资格 。学生在学校参保的不随家庭参保 。城乡居民不能逆向选择参保档次,一档可向二档转换,二档不能向一档转换(城镇低保、在校学生转普通居民的除外) 。
【2005-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城乡低保、1至2级重度残疾人、兜底保障五类特困人员身份由市民政局、残联认定,且每年都要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人员必须于11月1日后到街办、乡镇(乡镇卫生院)登记录入点核实,如不在此类人员名单内的对象必须自行缴费参保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