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 , 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 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 , 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 ,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 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 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 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 , 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 , 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 现在提起离婚诉讼 , 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 , 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 , 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常德市异地离婚办理流程 常州办理异地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 , 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 , 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 , 那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 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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