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办理指南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一、受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出售、赠与、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二)收入、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
(四)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房改政策;
(五)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收入证明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毕业证书(新就业无房职工)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常宁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办理指南】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中心A1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申请1个工作日书面申请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附后、户口本复印件1份、低保证及银行刷卡记录1份、益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产权证明1份初审3个工作日对申请人身份、家庭收缴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辖区内公示 。审核7个工作日会同民政、公安、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公示7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申请人享受住房保障方式,到户口所在地予以公示 。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资金发放1个工作日报请区主管领导审批,再报区财政局向银行划拨资金,向银行提供具体名单,由银行向各保障对象发放保障资金 。
五、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六、 办结时限
74个工作日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