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定居办理手续 台湾居民到大陆居住登记

【大陆居民赴台定居办理手续 台湾居民到大陆居住登记】1、大陆居民申请赴台定居的,须交验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后,向申请人出具注销户籍通知,申请人持注销户籍通知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籍,然后凭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证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定居签注 。
3、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的,按照赴台定居手续和要求办理,须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
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一般与《入台证》一起检查 。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五年改为10年 。目前,有关部门正准备对《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进行电子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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