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参保人员退休前去世了社保的钱能退还吗?

丹东参保人员退休前去世了社保的钱能否退还?
答:在退休前不幸去世了 , 养老金也不会白交 , 养老个人账户的钱也会一次性返还 , 同时还能能拿到丧葬费、抚恤金等补助
“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
【丹东参保人员退休前去世了社保的钱能退还吗?】“抚恤金”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 , 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 , 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 , 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 , 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 , 每多缴费1年 , 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 , 按照30年计算 , 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 , 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 , 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 , 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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