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怎么确定 2021天津人力社保失业金申领

2021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怎么确定?
1、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发照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 , 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 , 按原标准计发 。
2、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 , 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 , 按原标准计发 。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转移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答:按照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确定失业保险待遇 , 终止或者解除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 , 按新标准确定;终止或者解除时间在6月1日前的 , 按原标准确定 。
2021年新标准
>>>自2021年7月1日起 , 天津市提高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 ,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 ,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
2021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 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852元提高到906元 。
【2021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怎么确定 2021天津人力社保失业金申领】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