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退休年龄 厦门到退休年龄

厦门到退休年龄 缴费不满15年时怎么办?
特别注意:厦门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各类政策性补缴,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延长缴费!
1、继续缴费,至满15年止,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人社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
在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到龄可延长缴费60个月,再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在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按月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具有本市户籍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个人延长缴费 。(《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过渡衔接方案》)
特别注意!女55周岁、男60周岁前为厦门户口且非首次参保的方可延长参保 。女55周岁、男60周岁前为厦门户口且首次参保的、女55周岁、男60周岁后为厦门户口的,需经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方可延长参保 。
延长参保缴费流程:个人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待遇领取地确认表到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缴费 。
2、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3、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厦门的退休年龄 厦门到退休年龄】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你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外,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经过你本人书面确认后,可以一次性取出所有个人账户储存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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