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张家界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
办理条件 已在我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
【张家界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张家界社保转移指南】5、与省本级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
相关经验推荐
- 张家界社保补缴指南 张家界市社保缴费基数
- 张家界市交通事故 张家界交通事故处理办理指南
- 合肥增设四个社保征缴分中心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在哪个区
- 合肥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办理指南
- 港澳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法规 港澳台人员参加东莞社会保险指南
- 郑州市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方法
- 西藏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西藏社保新规定
- 关于“三支一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
- 和田养老保险变更指南 和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 社会保险基数核定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