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惠蓉理赔申请入口 成都惠蓉保理赔中心

01线上申请
关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 , 依次点击个人中心>理赔服务>理赔报案 , 根据提示 , 上传理赔材料 。
申请入口:https://soc-pd.ytbxjj.com/wx/tip
02线下申请
被保险人可携带理赔相关材料至惠蓉保服务中心线下网点申请理赔 , 线下网点详见表一 。
同时 , 参保人也可前往承保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网点进行“惠蓉保”理赔申请 。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 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指定医疗机构
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责任的指定医疗机构为中国大陆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特定高额药品处方开具的指定医院为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二)约定的医院(具体见附表二) 。
指定专科医生
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 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③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④确诊或开具处方时 , 属于与处方适应症治疗相关的临床科室 。
指定药店
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二)约定的药店 , 具体参见表三 。
特别约定
01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约定
(1)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责任一):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无要求 , 即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2020年7月1日前)已患有的疾病 , 并因此导致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 属于本产品保障范围 。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责任二):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如已确诊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 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 本产品不予支付 。
02关于使用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1)参保人享受当地医保待遇 , 但因个人原因未使用所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 , 本产品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2)参保人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但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的 , 本产品将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计算出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医保应报销费用(假定已缴满12个月后 , 应享受的报销金额) , 总医疗费用扣除前两项费用后 , 剩余部分纳入本产品的保障范围 。
03关于异地报销的约定
已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的 , 在市外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大陆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 可正常申请理赔;
未经备案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 , 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责任一)报销比例为40%;
在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所产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责任一)不予报销 。
附:表一:惠蓉保服务中心线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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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也可前往承保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网点进行“惠蓉保”理赔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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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二)约定的医院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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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为更好的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 , 本产品保留对指定医院的调整权力 , 还请关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以最新发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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