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系统升级后的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各参保人和参保单位:
2021年11月30日20:00,青岛市正式上线国家标准版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标志着我市正式接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线上业务和医保信息数据与全国互联互通 。
新系统上线初期,部分公共服务功能正在建设中,我们将尽快完成我市个性化系统建设需求,确保参保人和参保企业充分享受符合政策规定的医保待遇,特做以下说明: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系统升级后的温馨提示】
一、老版单位网办系统停止服务,启用新版单位网办系统,系统登录方式不变,已注册用户账户名密码不变(2020年后开户单位用户名为医保单位编号 。初始密码为单位编号后十位) ;
二、职工增减变动(职工参保登记(初次参保)、单位人员续保登记、 单位人员减少登记) 等需要经办人员审核后生效 。经办类事项,可以通过办事进度了解事项办理的情况 。
三、暂不支持社会征缴通知单打印,暂不支持生育待遇明细查询;
四、支持职工缴费明细(路径:参保缴费-职工缴费明细查询)查看,暂不支持导出 。
五、单位补收输入需要补收人员身份证号及开始期号和结束期号进行查询后,勾选需要补收月份的后提交 。
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使用问题,可以通过单位首页的意见反馈进行问题的反馈,我们将尽快为大家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一时的等候,是为了长久的便捷 。感谢您对市医保部门一直以来的理解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解决新平台上线调试问题,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心、贴心、暖心的医保服务 。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系统升级后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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