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

【廊坊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廊坊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应当随车配备安全头盔 。驾乘人员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 , 发现该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安全头盔的 , 不得驾乘 。
拓展阅读: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仅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不在本条例的规范范围内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 ,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 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