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 )


③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份升入普通高校并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 。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后统一实施录取 。
④保送对象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在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其中,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
保送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和我市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长150分钟 。
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科目、标准、内容由开展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简称“对接高校”)自行确定 。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每门课程分值均为150分,满分450分 。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自行确定,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 。
③免试(保送)对象和办法:与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相同 。
3.高职专项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00分计 。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 。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 。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
(2)考试时间: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 。考生须在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
(3)免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市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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