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最新的落户政策 长沙落户政策有哪些

长沙落户政策有哪些呢?常用的落户方式有哪些?毕业生就业落户、购房落户、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务工人员落户、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投资兴办企业落户等情形 。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5日
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
7、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
8、离婚回原籍落户
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原迁出地(原迁出地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 。
9、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
10、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我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
11、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
12、长沙市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长沙市区域内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未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
13、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
14、毕业(肄业、转学)生投靠父母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毕业、肄业、退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在校学生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机构的户口迁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 。
15、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落户
军队无军籍的退休退职职工,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安置地 。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 。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父母、成年子女(不受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也可以随迁 。
16、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军队干部离退休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 。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 。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
17、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 。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 。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
18、家属随军落户
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19、学生转(升)学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转学原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转入学校所在地,落户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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